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指示,商品广告宣传的基本原则为真实可证,在商品推广宣传过程中禁止通过夸大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伪造官方资质、发布虚假活动信息、发布与实际不符或不相关内容等行为误导、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避免商家因商品发布不规范可能遭遇的监管机构处罚,保护商家不被职业打假人恶意纠缠,我们会在商品上架环节对商品内容进行监测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商品,我们将中断商品的上架,需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布审核;已上架的商品如被巡查发现不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会对商品进行下架处理。本指南对《广告法》常见的违规类型和相关词汇进行了归纳总结,商家可参考本指南对商品进行自查自纠。
一、虚假宣传
商品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极限词语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具体词汇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词汇:
1、“最”系列:
最好、最佳、最具、最大、最小、最长、最薄、最高、最低、最先、最美、最妙、最牛、最爱、最优、最爽、最深、最广、最绝、最香、最甜、最快、最早、最能、最强、最全……
2、“级”系列:
国家级、世界级、宇宙级、世界领先、全国领先、全球领先、顶级、神级、国际品质、世界品质、国宝级、国际知名、国家单位、国际单位……
3、“一”系列:
第一、第一家、第一名、唯一、第一品牌、销量第一、好评第一、独一无二、全国第一、全球第一、世界第一、排名第一、仅此一次、仅此一家……
4、“百”系列:
100%正品、100%真货、100%好评、100%纯天然、100%名牌、100%纯手工、百分百……
5、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系列
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特别注意禁止使用:与国家领导人有关的图片、照片以及以国家领导人名义介绍推广产品、特供、专供等)
6、其他极限词:
填补国内空白、绝对、万能、永久、终极、极限、极品、掌门、领袖、领导品牌、顶尖、绝佳、绝好、缔造者、巨星、至尊、纯天然、巅峰、特效、无敌、完美、神款、神效、全效、强效、无所不能、主导、权威……
二、功效宣传
1、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类商品外,其他任何商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进行宣传。
具体词汇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词汇:
预防便秘、改善便秘、治疗失眠、改善失眠、促进睡眠、促进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提高免疫力、增强免疫力、增加机体功能、促消化、促进肠胃蠕动、护肾、补肾、促进肾动力、抗肿瘤、抗癌症、治疗肿瘤、治疗癌症、降血糖、降胆固醇、活血、补血、提高性性能治疗头疼、缓解头疼、治疗晕车、抗过敏、缓解过敏、脱敏、抗敏、防敏、治疗腹泻、降三高、治疗心血管疾病、清肺热、止咳、吸附汞铅、消除致癌物质、治疗口腔溃疡、消炎……
2、商品广告中如涉及数据、统计资料、特殊功效等内容,应实事求是并表明出处,不得夸大、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如涉及专利产品或方法,需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案例一:减肥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效,承诺1个月瘦20斤、3天见效等;
案例二:在未取得或未展示任何权威检测报告的情况下,某消毒类产品虚假宣传99.99%杀菌率等;
案例三:在未取得国家专利及权威证书的情况下,某电子产品虚假宣传已注册国家专利,取得国际权威认证等。
三、禁止对未来收益作出承诺
1、教育类商品或服务宣传广告中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1)对获得证书或教育、培训内容做出保证性承诺,例:保证考研上岸、必拿学历证书、成绩提高80%等
2)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命题人员参与,例:今年高考命题老师编写、教育局权威认证等
2、收藏类商品宣传广告中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1)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例:保本、十倍增值、收益保证、无风险等
2)不得利用相关机构、业内人士等形象作为宣传,例:XX协会保证、XX机构价值鉴定等